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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长办公制度
为了提高工作效率,精减不必要的会议,避免会议马拉松式的开始,保证兼任商会会长、副会长的企业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考虑自身企业的发展,特拟订本会会长办公制度如下:
一、由本会秘书处提出,要求会长、副会长研究决策的事项和问题,应分为三个轻重级别,即重要性的为一级;一般性的为二级;事物性的为三级。
二、三级事务性的事项和问题,由会长或分管副会长批示后,由秘书处书面(传真)级各副会长,并征求书面反馈意见。无需如开会长办公会议。
三、会长办公会议,由会长决定召集,由秘书处提前三天发出会议书面(传真)通知。
四、会长办公会议书面(传真)通知,必需注明:会议时间、地点、会议主要内容和会议重要程度的级别。
五、参加会议的人员,对会议内容如有增删建议,应在召开会议前一开将建议书面反馈(传真)给秘书处。
六、参加会议人员,确因出差或业务繁忙不能按时参加会议的,重要性的(一级)会议,必须书面授权代表参加。
七、参加会议人员应在会议前一开,将本人参加者或授权代表参加反馈给秘书处。
八、对不派人代替、没有授权代表、无帮不出席会议的人员,由秘书处记录在案,定期书面向全体理事公布,以便接受全体理事监督。
九、对无故不出席会议人员,由此而造成的住处滞后、工作被动和损失,由其本人自负
十、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或会长授权的副会长主持,坚持民主集中制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,表决重大事项,并提请理事会(常务理事会)审议通过。
温州市服装商会
2000年6月 |